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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机制直击公益诉讼办案薄弱点
时间:2021-08-19  作者:卢金增 王永建 沈爱国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探索出一种符合职能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办案模式,对于提升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力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山东省宁阳县检察院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中,逐步探索出“案件线索来源多样化、调查取证专业化、诉前程序规范化、诉讼请求精准化、案件效果最优化”的“五化”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在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有效解决了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被监督对象不配合等方面的问题。

  一、案件线索来源多样化。发现和搜集案件线索是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基础,如何建立线索发现长效机制?可从以下三方面发力。一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选取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可以集中力量发现公益诉讼线索。近两年宁阳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所辖乡镇的非煤矿山和大汶河沿岸的储砂点等非法占地、非法开采情况进行走访调查,从中发现了一批资源保护类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1件。二是建立外部协作联系机制。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互动,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有利于线索收集。2020年,该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食药监局、县林业局等8个部门建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联席机制,在此基础上今年该院将相关行政单位扩大到15个。联席机制的建立,有效促成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上的密切配合,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注重从新媒体中收集和筛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群众在微博、社交网站上反映垃圾堆积、污水排放、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信息,及时展开调查;针对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突发性事件,控告人、举报人向检察机关控告和举报的线索等,通过审查事件背后涉及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有效发现公益诉讼线索。

  二、调查取证专业化。首先,在调查中紧扣侵害公益事实已发生、明确履职责任主体、行政机关违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四个要件,查找相关证据。其次,根据案件推进状况,及时补强相应证据,综合运用调阅、复制行政执法卷宗材料,询问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证人,收集书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等多种调查取证方式,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其中,要注重调查取证的专业化,要查清履职主体的基本信息,行政执法机关主观上有无过错、损害事实是否正在发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持续受损,同时,要确定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来印证是否属于行政机关不认真履职或滥用权力,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损害的状态。

  三、诉前程序规范化。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和案后整改、“回头看”等工作都要求体现规范性。其中,诉前检察建议主动性的特质,更需要检察机关在监督理念、取证方式、跟踪机制上下功夫,以规范化提升诉前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近年来,该院围绕检察建议送达规范化,探索建立了“统一制发标准、公开送达回复、重点问题示证、邀请公众参与、强化落实监督”五位一体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新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建议工作的程序和规范。同时,建立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备案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在规范提升诉前检察建议的质量和刚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诉讼请求精准化。要正确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履行之诉与确认之诉的关系,分类别确认并列适用或单独适用规则,做精做细履行之诉建议及请求。司法实务中,疑问较大的是能否既提起履行之诉又提起确认之诉。两者之间在逻辑上并不冲突,且确认违法判决对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具有积极作用。依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检察院既可以撤回起诉也可以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法院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从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和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来看,是救济与监督双重效果的实现,如果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依然未积极履职,法院可以判决其继续履职,并在判决书释法说理部分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予以阐释;如果行政机关已经在诉讼过程中督促整改到位,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还是有必要的,因为单纯的确认违法之诉依然存在诉的利益。同时,检察机关不论是在诉前阶段,还是诉讼阶段,都应当提高诉讼请求的精准度,要尽可能地对整改措施作量化处理,提出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的建议或请求。

  五、案件效果最优化。监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通过办案,让行政机关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帮助其解决问题、补齐短板。通过建立与被监督单位良性互动的积极关系,取得对方的理解,办理效果以生态环境是否修复、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形成了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同时,公益诉讼不是“独角戏”,靠检察院一家单打独斗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同时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理解配合。

  (作者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