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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检察院“五字”工作法在全省“检、法”同堂培训班推广
时间:2020-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莲池区检察院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法同堂培训时作为全省唯一的基层检察院作先进典型发言,详细介绍了该院为全力落实认罪罚从宽,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五“字”工作法,受到省院领导充分肯定。 

 

突出一个“建”字,在律师参与率上求极致,硬件、软件双向发力,保障了认罪认罚工作中律师的参与率为100%。  

突出一个“透”字,在认罪认罚适用率上求极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并向其开示证据,保证其对事实、证据的知悉权。  

突出一个“精”字,在确定刑提出率及采纳率上求极致。该院与法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以常见罪名量刑指导意见为基础,参照同类案件近几年判决情况,制定了更为细化的可操作性的量刑意见,保障了同类案件、同情节犯罪嫌疑人量刑的平衡性、一致性,提高精准量刑意见的采纳率。  

突出一个“分”字,在速裁、简易程序建议率上求极致。该院试运行常见轻刑案件分类办理机制,可以实现集中签署具结书、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省了诉讼资源。同时同类案件专人(组)办理,可以培养专业化、精细化检察官,实现法律文书模板化、量刑均衡化,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
突出一个“释”字,在降低上诉率上求极致。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控辩双方充分协商,向犯罪嫌疑人释明精准量刑,并详细告知其计算方法,保证其对可能受到的刑罚有确定的预期;充分发挥值班律师或者辩护人的作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于部分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上诉,有意利用程序、滥用程序达到自己目的的案件,向市院请示后,依法提出抗诉,及时总结典型抗诉案例,在本区域内发挥警示和正面引导的作用。  

据悉,2020年度以来,该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80%,律师参与率100%,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为98.1%,法院采纳率为94.7%,上诉率为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