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唐县十七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17

 

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9日在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文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唐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深化市检察院“12343”总体工作思路,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严格落实检察改革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提升。

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新唐县贡献检察力量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保障大局和履行检察职能的结合点,按照县委“四个干”的要求,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积极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以“双创双服”活动为依托,制定出台《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20家企业建立检企对接,保障涞曲高速、长古城工业园等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检察工作队送法进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成功调解军城镇某村村民恶意阻工违法行为,释法说理,向群众宣传企业落户给村民带来的提高就业、增加收入等优势,端正他们对企业的态度,将对立情绪消失在萌芽状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是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院党组专题研究扶贫帮扶工作,选派政治性强、工作能力强的干警驻村帮扶。结合派驻村齐家佐乡张合庄村的村情,制定帮扶规划、逐户明确脱贫工作思路,全部实现“一对一”结对帮扶,认真倾听贫困群众诉求,交心谈心,干警积极捐款购买生活用品帮扶贫困户,工作队员解救被暴雨围困的老人,救助家中失火的贫困户,解决学校无电脑桌椅难题,一件件小事实事,受到当地群众好评。联合公安机关共同打击农村不孝顺违法行为,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引领社会公序良俗。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共批捕环境资源犯罪2240人,起诉3241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共办理金融及诈骗类犯罪案件22人。全力保障精准脱贫、精准扶贫,共办理扶贫领域犯罪1013人,起诉912人,维护了贫困户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完善便民的服务举措。融入“智慧检务”元素,建设完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了“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位一体对接、互联互通,实现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律师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共接待群众来访42人次,办理信访案件5件,没有出现涉检进京、赴省访案件,圆满完成信访维稳工作。

二、坚持更高政治站位,发挥捕诉职能,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重拳打击黑恶犯罪,深入推进平安唐县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是精心安排强化宣传,营造扫黑除恶斗争氛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重点案件为打击重点,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开展舆论宣传,检察长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唐县政府广场、乡镇集市庙会人员集中的地方,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接受各类群众咨询3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品3000余份。

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调研摸排涉黑涉恶线索。针对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专项斗争不深入问题,结合唐县实际,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司法调研,对近五年以来所办的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发现犯罪线索12条,通过司法调研、“一案三查”,摸排认定了甄某等7人涉恶团伙犯罪,该案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三是充分发挥捕诉职能,铁腕惩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扫黑除恶快速通道。全年共批准逮捕171220人,起诉296369人。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批准逮捕涉恶集团1个、涉恶团伙3个,批准逮捕20人,提起公诉23人,依法办理了王某等8人、邸某等4人等涉恶犯罪集团、犯罪团伙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坚持司法办案为中心,履行监督职能,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拓展刑事诉讼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查起诉监察委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3人,加强与监察委联系沟通,实现无缝隙衔接,形成严厉惩治腐败合力。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漏诉6人、漏罪10 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依法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抗诉11人。关注弱势群体受害人,办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

全面拓展民行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优势,着力补强行政检察短板,统筹推进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审查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0件,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6, 支持起诉2件。在办理民行案件中,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做到调解优先、案结事了,把信访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面拓展刑事执行监督。坚持大墙内与大墙外监督并重,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5人。加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监督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制定了《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机制的暂行规定》,受到省市院充分肯定,在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予以刊发推广。

四、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探索公益诉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指示,探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主动向县委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联合县纪委监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对执行公益诉讼裁决不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为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检察监督,创造了良好司法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程度。检察公益诉讼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按照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月、“百日攻坚”活动,在唐县政府广场开展了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活动,邀请市检察院、县人大、政法委领导、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社区办、乡镇等部门公益诉讼联络员共同参与宣传,深入到乡村集市庙会,现场发放宣传册500份,宣传页1000份,制作宣传展板18块,宣传条幅12条,制作公益诉讼专题片,在《唐县新闻》、《唐县好声音》等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报道,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度。

三是积极办理案件,深入推进公益诉讼。组建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确定两名员额检察官负责该项工作,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积极适应庭审需求,建设了全市首家“公益诉讼模拟法庭”,提升检察官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能力。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摸排案件线索55件,立案审查62件,进入诉前程序60件,起诉2件,法院判决2件,赵某、马某主动缴纳污染环境修复费用24000元,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坚持当好党委法治参谋,延伸监督触角,用品质检察深化社会治理创新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提供更优质法治产品。

一是全面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积极探索检察引导侦查监督新模式,以刑事立案、拘留监督为重点,以审查逮捕职能为依托,精准聚焦侦查活动,将监督关口再前移,监督触角再延伸,完成公安局派驻检察室建设,把公安大数据纳入检察监督视野,实现对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监督的全覆盖,及时有效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目标。共查阅卷宗112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5件20人,提出侦查建议21条,有力促进和规范了公安执法办案行为。

二是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常态化。深度挖掘“两法衔接”信息监督平台的内在潜力,升级改造信息监督平台,增加数据分析、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内容,实现了数据汇总、智能筛查、信息串并等功能,实时监督网上办理、执法动态以及案件信息流程,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442件,通过执法监督,批准逮捕2件,提起公诉1件。

三是全面提升未检工作新水平。巩固“护蕾工程”社会化优势,着力补足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短板。突出未检人文关怀,妥善办理未检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案件1518人,审查起诉案件2127人,不起诉33人。检察长、副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常态化,先后走进唐县第一中学、第二小学、理想中学等20多所中小学,以法治授课、交流互动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校园欺凌案件发生。

六、坚持党委领导人民监督,落实司改举措,建设忠诚担当干净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培树先进典型,打造新时代过硬的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从严治检,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全面、彻底整改。认真履行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开展“纠四风”、转变纪律作风为抓手,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唱响“以公正之心做光明之事”的主旋律,在“五四”青年节,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火热青春奉检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七一”前夕,组织干警赴卢沟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铭记历史,弘扬优良传统;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干警集体宣誓,增强尊崇宪法意识和党性意识。全年共有5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个人二等功”张丽、“保定好人”田宗涛同志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是坚持依法规范,在推进检察改革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积极推行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机制,入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全力推进“案件质量年”活动,将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作为员额制检察官动态考核依据,与绩效工资、晋升奖惩等挂钩,全年评查案件483件,案件质量大幅提升。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建设完成涉案物品统一保管平台系统,严格实行一案一帐、一物一卡,统一封存办案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坚持公正执法,在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上下功夫。把做好代表联络当作政治责任、法治责任,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报告》。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等形式,宣传检察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各位代表,回顾检察工作的发展,是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关心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检察人员还没有完全适应新时代新理念新要求,服务发展举措不深不细不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精准、全面,主责主业没有做实做强。三是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地落实,司法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整改。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继续深化市检察院12343总体工作思路,服从服务顺应发展大局做实做优做强监督主业用品质检察推进新时代唐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奋力书写新时代唐县检察工作新篇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深化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豪情壮志,集聚推动唐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是始终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彰显新时代唐县检察工作新价值。精准把握建设新时代新唐县发展定位,持续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始终坚持司法办案中心,着力构建新时代唐县检察工作新格局。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做实做优做强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充分平衡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深化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两法衔接”工作,逐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举措,打造唐县检察品牌亮点,努力创新发展检察工作成果。

四是始终坚持司法改革方向,不断释放新时代唐县检察工作新活力。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诉法,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机制,严格落实精细化推进新一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按照部署落实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深化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成果,通过扎实的工作使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五是始终坚持队伍建设根本,全面夯实新时代唐县检察工作新根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两个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展现新时代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唐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唐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