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唐县十七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18

 

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2在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唐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徐文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唐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改革部署,不断深化市院“12343”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构建平安唐县建设,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助力唐县腾飞崛起,护航京津冀协调发展

让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用心践行唐县腾飞崛起,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开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新思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教育干警牢牢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特征,不断增强服务本领和服务意识,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20企业建立“检企对接”,对北大未名等一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解决县委和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脱贫,探索形成“扶贫资金到哪,预防监督到哪”的工作机制,跟踪措施到位,使惠农资金落实到位。驻村工作队帮助村两委健全完善班子,解决群众生活安全用水,帮扶群众修路、安装路灯、打机井、发展养殖业等,赢得了当地村民的好评。

二是创优发展环境,开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新境界。以“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五查五看五提升”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制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突出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的黑恶痞霸犯罪。严厉打击了张某6人敲诈勒索案等一批破坏发展、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件,有力维护了旅游景区、企业周边秩序,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转变执法方式,开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新领域。积极推进市检察院提出的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思路,构建巡回检察室、“两法衔接”、查办职务犯罪、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服务、诉讼监督同步发力的“五大服务平台”建设,我院在唐县经济开发区建立了检察室,完善了检察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运行模式,认真搞好探索创新,实现一个部门多项职能,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深入推进法治唐县建设

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履行侦监、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是坚持严打整治常态。严格落实省市县委打黑除恶严打整治部署,重点打击杀人强奸、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危害人身及社会秩序的犯罪,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突出整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影响农村治安稳定、危及党的执政根基的犯罪活动,抓住重点、敢出重拳、快捕快诉、注重效果。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138件184人,提起公诉237294人,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突出未检人文关怀。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轻刑快速办理机制。今年以来,受理未检案件批捕36人,公诉71人。针对未成年人发案率高的特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开展“护蕾行动”为契机,与教育系统联合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与县人大、妇联、教育局等部门建立司法社会救助机制,与唐龙集团、唐县第二中学建立“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未成年人帮教救助联系点”,对不起诉、判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合理安置,做到了标本兼治,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两法衔接”建设。逐步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将平台功能扩展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作为监督重点,实行联动机制,形成侦监、反渎、民行等部门监督打击合力。2017年,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依法办理了罗某等15人污染环境案,全力配合和保障了我县的环境治理工作,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和社会效果。

四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把涉诉信访工作放到全县维稳大局中来抓,高站位、严要求、重实效、顾大局。狠抓初信初访,认真坚持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在群众接访中心安排股级以上干部进行轮流接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信访人吸附在当地。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6196没有出现涉检进京、赴省访案件,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三、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工作。按照市检察院“从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的反贪工作思路,承办市院交办专案任务,重点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全力开展反贪“百日会战”活动,结合唐县的实际,聚焦腐败多发、易发部门,重策略,高扬反贪利剑,严肃查办。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5人,其中涉农案件6人,贿赂案件9人,现所有案件均已侦查终结。

严惩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利用项目审批、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权实施的破坏生态环境、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特别是不作为、乱作为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严格落实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把查办渎职侵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根据县纪委案件线索,有效地运用信息化侦查手段,依法查办扶贫领域渎职案件,立案4人,该案已经侦查终结。

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探索遏制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扎实开展重大项目预防,现场监督招标103次,提出检察建议9次,均被采纳;发现违法线索1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结合基层“微腐败”整治、村“两委”换届等,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

四、坚持履职尽责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检察监督实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始终牢记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机关有罪不究、有案不立、违法取证、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形,不批准逮捕7件16人,追捕漏犯5人,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件,检察建议3份,无错捕、漏捕案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制定了《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规定》。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职能作用,对刑事裁判不当案件,提出抗诉3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追诉漏犯9名,漏罪4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强化民行诉讼监督,审查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7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2件;支持起诉案件16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8件;在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活动,立案1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化解申诉案件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联合唐县司法局开展执法检查2次,发现纠正脱管1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8份,检察建议2份,全部得到采纳。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联网,实现远程提审。

五、坚持落实“八化”建设要求,推动改革创新发展,提升基层院整体建设水平

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引领前行,按照上级院的要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办好案成为每名检察官的奋斗目标,助推了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推进检察改革,以机制创新促规范。坚持向改革要红利、向规范要动力,将部分检察权下放到检察官,入额院领导及检察官实行常态化轮案,优化内设机构设置,积极推行市院“双责运行模式”,办案综合工作双推进。针对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不规范问题,督促办案部门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将涉案财物移交,统一保管、封存,一案一帐、一物一卡。针对办案关键节点操作不规范问题,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操作规范》,今年以来,评查案件577件,做到了有章可循,引以为戒,更加规范。

强化担当精神,以细节管理彰显规范。强化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规范操作,实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讯问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行“检医联动”,使技防、人防合一,实现办案“零事故”,案件“零上访”。规范车辆管理,做到先审批再用车,安装了GPS车载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监控,让公车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阳光司法,以检务公开倒逼规范。主动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司法、律师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做到既依法办案,又注重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服法,让人民认可。践行阳光检务,注重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借助媒体平台,公开程序性信息336件,法律文书344份。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倾听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检察工作。

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激发检察活力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政治热情,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检察长到白合镇为党员干部宣讲十九大精神,聘请县委党校老师为干警解读十九大报告,做到了学深学透、入心入脑。抓好机关党组织建设,坚持“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唱响“以公正之心、做光明之事”的主旋律,教育干警“养正气、亲正人、悟正学、行正道”,提升自身素养,组织干警撰写调研宣传文章,被市级以上媒体刊载稿件95份。坚决拥护、真心支持党的十九大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精神,按照既定时间表、路线图,圆满完成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人员、职能、机构整体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工作。

在讲政治守规矩上下功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问责、八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特别是教育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防微杜渐,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开展检务督查、“敲警钟日”活动,在单位楼道以警言警句、反腐漫画等形式,建设了廉政文化走廊,形成了强有力的廉政氛围。

在自觉接受监督上下功夫。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司法改革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进行评议,认真履职,积极改进,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健全与政协委员联系机制,及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进行参观座谈,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报送市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对9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扩大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

一年来,全体干警努力工作、攻坚克难。共有6个集体、16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控申接待室荣获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也是第三次获得此项殊荣;驻所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省检察院授予20162017年度全省“八化”建设先进院称号;被省检察院评为“提质提效、文明司法”创建竞赛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检察工作的发展,是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关心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有待于进一步深入;二是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举措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四是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做得还不到位。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整改。

201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化市院“12343”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四个干”的总要求,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大力推进平安唐县、法治唐县建设,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和执法公信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坚持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新机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发挥抗诉、检察建议作用,重点在公益诉讼上下功夫,督促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形成共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利用网络化管理,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强化案件质量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全面拓展审查追诉角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与县监察委员会的办案协作,畅通“法法衔接”渠道,形成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效对接,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司法审查、强制措施、提起公诉等办案机制,不断巩固和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精准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围绕县委攻坚任务,按照“四个干”的要求,把检察工作放到服务唐县发展大局之中,强化“两法衔接”,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大精准脱贫精准扶贫检察保障力度,从严从重惩治扶贫领域犯罪。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树立大局维稳意识,标本兼治,强化诚实守信意识,以案说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四是坚定信念激发动力,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增强领导班子的宗旨意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能力建设、政治素质和道德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人才保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联络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加快构建“数字检察”、“智慧检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唐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唐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