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开听证
唐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作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1-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612日上午,唐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严格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拟做出不起诉的李某某故意伤害案,邀请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公安办案干警进行公开听证,全程参与监督。

办案检察官在听证会上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犯罪动机、作案经过、重要情节等,展示证据,依法证实犯罪。对认罪认罚程序适用,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具有投案自首情节,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进行了介绍,提出拟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参加公开听证审查的人民监督员、县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听取案件介绍后,对案件的证据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承办人进行提问,承办检察官逐一详细解答,分别对拟作不起诉处理发表了个人意见, 公安办案干警也发表了意见,5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李某某作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并对检察机关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