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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司法救助解困境
时间:2022-04-28  作者:第三检察部 李阔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唐县检察院应河北省检察院函请协助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及时解决救助申请人出行不便以及异地往返办理手续的问题,让群众更深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人文关怀。

   据悉,救助申请人张某某、王某某夫妇系唐县辖区乡镇偏远某村人,其儿子张某甲生前在省会石家庄打工,夫妇俩跟儿媳、孙女在村里居住。2020年底,张某甲与他人因纠纷发生打斗,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判决后,被告人及家属无力赔偿,张某某夫妇年龄较大,无劳动能力,儿子去世,失去了经济来源,又有幼孙女需要抚养,造成了生活困难,为此,张某某夫妇俩向河北省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唐县检察院在接到河北省检察院协助函后,立即成立实地调查组,认真审查核实有关材料,了解到申请人出行不便,两次驱车到申请人居住地调取材料核实信息,并采用视频形式协助省检对救助申请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张某看到唐县检察院干警忙碌的身影,激动地说,感谢省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帮助他们解决了生活困难以及小孩读书问题,对今后生活重燃了希望,也非常感谢唐县检察院不辞辛劳和热情帮忙办理手续,不用到外地来回辛苦跑了。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2022年第一季度,唐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市检的指导下,与竞秀区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单独或联合办理涉脱贫攻坚司法救助案件十余件,发放救助金八万余元,有效地防止了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情况发生。唐县检察院精准运用司法救助这一有效工具,及时高效地帮扶被救助人于危困,并让得到救济的群众心里真切地感受到检察温暖,践行了检察为民的初心增强了民生检察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