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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
时间:2018-08-03  作者:叶文建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唐县检察院作为开展试点工作之一,坚持转变工作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唐县看守所是国家一级看守所,从2012年起,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分看分押,唐县、望都、顺平、阜平、曲阳、满城等6县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羁押在该所,羁押人数保持在1520人。2013年以来,唐县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办理案件36件。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特点,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1名入额检察官具体负责,2名检察干警具备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1名公安干警管教具备未成年人管理专业证书。

  二是协调联动,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县检察长徐文科多次与县公安局、武警中队领导沟通协调,在办公用房、工作室设置、工作安全等方面均给予充分保障,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谈话室、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如期挂牌。规范试点工作制度,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谈话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审查制度》,对每名在押的未成年人建立了信息档案,实现一人一卡管理。通过谈话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全面进行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名在押未成年人变更了强制措施。

  三是创新思路,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有序推进,把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落到实处,将试点工作做出特色、做出亮点。注重依托驻所检察室的管理平台,协同办案,加强对在押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与社区矫正工作相结合,与公安、监所实现资源共享,动态化监督未成年人在押情况,形成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省市检察院领导对唐县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省市检察院领导到唐县调研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