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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践行检察使命担当;守正创新,力做新时代检察人
时间:2022-12-29  作者:李丹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张惠先,中共党员,三级高级检察官,现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她历任办公室内勤,政治处副主任,主任,纪检组长兼反渎局局长,副检察长,先后被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被河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先进个人;被保定市检察院授予三等功6次,并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一、深耕细研,做精益求精的检察人

张惠先始终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有力保障,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她知行合一,通过系列自学,实现了用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并结合学习体会,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自觉将检察工作与服务中心大局有机结合,深化思考、持续发力。她深耕细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以实际行动促进分管干警队伍形成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稳扎稳打切实推动分管检察工作有序、科学、全面推进。

二、能动履职,做守正创新的检察人

三年来,张惠先带领分管的第二检察部坚持能动履职、守正创新,实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共同发力,三大检察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名列前茅。

在她的推动下,携手9部门建立“西大洋水库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巡查工作制度”,组织对3起非法捕捞案件集中公开听证,积极介入“人大五项联动监督”,同政协建立公益保护协同机制,划出公益保护最大同心圆;她率领团队办理的规范网络餐饮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与办理的督促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案、督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案一同获评最高检“千案展示”典型案例;部署的古树、古院落保护公益诉讼小专项,专项工作经验受到正义网关注并予以转发推广。

2020年7月,受最高检指定管辖,张惠先带领八名干警,行程上万公里,历时17天,辗转7省9地,协助办理了张某等人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一案,全部查清案件事实并完成证据固定工作,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系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利用互联网侵害隐私权民事公益诉讼案。

三、服务大局,做为民司法的检察人

张惠先同志围绕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自觉将检察工作与服务中心大局有机结合,深化思考、持续发力。

2021年她率领团队紧紧围绕“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专项整治行动”这一县委中心工作,多维度履职。特别是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初期涉及拆除违建羊棚的行政诉讼,充分利用调查核实,调解,释法说理等一系列手段,最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协同属地镇党委召开“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讲法治课9场,并通过公益诉讼办案督促保护耕地约140亩。此专项工作的开展为县委中心工作提供了法治助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顾全大局,做风清气正的检察人

张惠先对党忠诚、不忘初心,并时刻以一名检察官的崇高职业荣誉感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大事讲原则、讲政治、讲规矩,小事讲奉献、讲人心、重细节。她从检30年来,工作都能够以大局为重,分管的各项工作都开展的有声有色,每一次考评都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历任检察长都对她的工作、人品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赞誉,也赢得了全院干警的一致肯定。她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一身正气。她常说:“只有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办事,才能够做到无私无畏。”


荣誉历程

-1991年9月被中共保定地委宣传部、团纪委、地区教委评为保定地区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工作者

-1997年1月被市院评为年度优秀调解员

-2003年5月被市院颁发三等功证书

-2004年8月被中共保定市委评为干部下基层夯基础解民忧保稳定促增收优秀工作队员

-2006年6月被中共保定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2006年12月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颁发一等功证书

-2009年2月被市院颁发三等功证书

-2013年1月被河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河北省矛盾纠纷优秀调解员荣誉称号

-2013年12月被中共唐县县委唐县人民政府在“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活动中记三等功

-2019年2月被市院授予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