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社区矫正,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常态
时间:2022-06-06  作者:第三检察部 杨强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促进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更加规范,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近日,唐县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唐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深入石门乡、军城镇等辖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检察官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台账,核对了社区矫正人员名单,对决定机关的交付执行、社区矫正机构的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情况、请销假管理、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等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听取了两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措施落实详细情况,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并随机抽取部分被矫正对象,通过电话了解其是否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并一一做了记录。针对检察过程中发现的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官当场或书面提出了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


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认可,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官针对司法所如何加强社区矫正监管,防止脱管、漏管、再犯罪等情况提出的检察建议细致有效,把监督渗透贯穿到社区矫正的全过程,有力推进了社矫工作依法、规范、透明,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体现了检察担当,彰显了检察力度。”

今年以来,唐县检察院加大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力度,定时或不定时对社区矫正开展专项检查,把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抓紧抓好,对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片分区域进行责任分工,依法开展对监外执行交付活动的检察,促进交付执行各个环节幼小衔接,防止和纠正因不依法、不及时交付执行等原因造成矫正对象的“脱漏管”。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旨在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有效促进检察权运行外部制约机制的完善,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唐县检察院将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和力量,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