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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检察:监督关口再前移 监督触角再延伸
时间:2018-09-06  作者:洪运杰 王春江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保定市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实施办法》精神,唐县检察院以刑事立案、拘留监督为重点,以审查逮捕职能为依托,对侦查活动实行精准聚焦,把监督关口再前移、监督触角再延伸,检察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善于沟通,转变执法理念,实现双赢共赢

  唐县检察院坚持每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及一线办案人员开展业务研讨,商讨规范办案程序、疑难复杂案件等;互赠业务书籍,相互学习、交流、沟通;通过登录公安机关办案系统,及时了解执法办案情况,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促进执法办案更加规范。

  完善制度,规范有序监督,实现认可认同

  唐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实施办法,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拘留、未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捕后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四个方面的审查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今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赌博罪刑事拘留多名犯罪嫌疑人,驻检察室检察官通过登录公安机关的办案系统,发现公安机关虽然抓获了20人,但是,一半以上的人员都没有参赌,达不到立案标准,及时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提出建议,并得到采纳。

  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实现高质高效

  唐县检察院驻公安机关检察室重点监督侦查活动,把着力点放在了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适用不规范问题上,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准确适用强制措施,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建议,积极整改,全面加强对刑事拘留措施审批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