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徐文科同志当选为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时间:2018-02-06  作者:尤帅飞  新闻来源: 【字号: | |

    23日,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出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全票通过了唐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徐文科所作的《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徐文科为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报告》指出,2017年,该院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技术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市院“12343”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改革部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服务经济大局,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与20家企业建立“检企对接”,解决县委和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38件184人,提起公诉237件294人。受理未检案件批捕36人,公诉71。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工作。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5人,查办扶贫领域渎职案件4人。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引领前行,坚持向改革要红利、向规范要动力,将部分检察权下放到检察官,入额院领导及检察官实行常态化轮案,优化内设机构设置,积极推行市院“双责运行模式”,办案综合工作双推进,办好案成为每名检察官的奋斗目标。圆满完成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人员、职能、机构整体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唱响“以公正之心、做光明之事”的主旋律,教育干警“养正气、亲正人、悟正学、行正道”,不断提升自身素养。

  过去的一年,该院共有6个集体、16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控申接待室荣获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也是第三次获得此项殊荣。驻所检察室被评为第五届“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省检察院授予2016至2017年度全省“八化”建设示范院称号。被省检察院评为“双提升”文明创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