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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检察院荣获省级创建先进单位
时间:2017-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河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提质提效、文明司法”创建竞赛活动,近日,经省检察院创建竞赛活动考评组严格考评,确定唐县检察院等43个单位为创建竞赛先进单位。

  此项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唐县检察院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为契机,以开展“三比三看”活动为抓手,提升窗口单位文明程度,培树一批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检察官先进典型。

  一是比“三办”,看工作态度。热情办:办事人员文明用语,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马上办:快速高效,向社会承诺的办理事项,限期办结。办得好:建立服务日志基础台账,来访登记表在电脑登记备案,做到对办理过程、处理结果均可随时查询。

  二是比“三致”,看服务质量。确保细致:明确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控告、举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受理审查等业务受理范围、需提交材料清单、工作流程、结果告知程序等提示事项,并在门户网站和检务公开公布。力求精致:树立精品意识,专业技能熟练、服务程序规范、服务质量高。追求极致:设立“绿色通道”接访岗位,为年老、残疾、多病、路途遥远的来访群众,以及来访事项有期限限制并已接近期限结束临界点的,提供“点对点”、“一条龙”服务。

  三是比“三优”,看管理水平。秩序优:办公区秩序井然,无大声喧哗吵闹现象,车辆摆放整齐有序。环境优:单位内及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配备防火、防盗、监控等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文化优:公共场所悬挂宣传展板、行业规范和文明服务公约,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检察特色公益广告。

  唐县检察院将以此荣誉为动力,继续提升干警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窗口单位文明程度,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唐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